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車輛駕駛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后帶該駕駛人趕往指定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最終血檢結果為105.8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查獲醉酒駕駛人時,其竟辯稱回老家參加白事回來,沒喝多少酒,走的急沒停住車。民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什么都不是醉酒開車的理由,去參加白事喝醉酒開車回來,就不怕自己再出個什么事嗎?”駕駛人李某最終辯無可辯,低頭沉默不語。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李某將面臨吊銷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民警將該案件移交至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