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郵報》5月25日報道,英國一位60歲的母親向法院提出申訴,希望法院允許自己用已故愛女的卵子再育子孫,遭法院拒絕后再次上訴。
據悉,這位母親的女兒因癌癥于2011年不幸去世,為了達成愛女的遺愿,她和老伴從2015年便開始爭取捐精以結合女兒的“凍卵”。但人類受精與胚胎機構以未取得女兒生前的書面同意為由拒絕了這一請求。這位母親的法律顧問詹妮·理查茲(Jenni Richards)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法院不應只考慮科學與道德,也應關注到一位年老母親未盡的心愿。
人類受精與胚胎機構的法律顧問凱瑟琳·卡拉漢(Catherine Callaghan)表示,如果此次申訴無果,這位母親的愿望恐怕難以實現。她說,母親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延續(xù)女兒生命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院仍要站在理性角度進行決斷。法官奧西利(Ouseley)對其遭遇深表同情,但也對此事無能為力。法院要在個人與團體間權衡利弊,以實現最大程度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