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2021年5月,我和愛人在邯鄲市峰峰礦區(qū)新城佳園交了16萬余元的預付房款(B區(qū)4-1-1202)。今年5月初去售樓處辦理了退房手續(xù),售樓部收回了當時的收款憑證,承諾在2個月之內退回房款,但至今已過去4個多月,經多次催要,仍未收到退款。希望能夠得到幫助,盡快收回房款。
來源:陽光理政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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