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21時40分,在北二環(huán)勝利大街檢查崗,一輛白色福特轎車被攔停接受酒精測試。車窗打開后,一股濃濃的酒氣引起了執(zhí)勤交警注意。交警要求駕駛員白某下車,隨后準備讓其進行酒精測試時,白某趁交警不注意,順著高架橋往前走。
兩名交警立即追過去,將其攔住。白某靠著高架橋圍欄,身體搖搖晃晃。正在詢問其是否喝了酒時,白某再次沖開交警,準備逃跑。跑出不到10米,再次被交警攔住,按倒在地。
“我只喝了一瓶啤酒。”“那為什么站不穩(wěn)?酒氣這么大?”面對交警的詢問,白某說自己不勝酒力,喝一瓶酒就臉紅。“跟朋友在一起,以為不會出什么事,就自己開車了。”在被要求進行酒精測試時,白某并不配合。隨后,交警將白某帶到附近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酒精含量,數(shù)值顯示為91,涉嫌醉酒駕駛。
此時醫(yī)院中抽血的還有另一個駕駛員,酒精測試顯示值為57.7。21時30分,在勝利大街檢查崗,交警讓其拿證件時,該駕駛員張某上車準備沖卡逃跑,執(zhí)勤交警隨即將其攔住。據(jù)張某說,自己確實在中午喝了酒,問及為什么要逃跑時,張某回答說自己的父親要坐火車回老家,把一包東西落在了家里,“我正要去給他送東西,民警檢查完后以為沒事了,就想離開。”
在煤機街躍進路檢查崗,執(zhí)勤交警查扣了一輛機動摩托車。摩托車由一個年輕小伙子駕駛,被查到時,坐在后座上的男子嘆了口氣:“我知道我們這摩托車不能進二環(huán)內,僥幸上路了,卻還是被查到了。”由于摩托車無牌、駕駛員無證,且涉及闖禁行,駕駛員被處以900元罰款,摩托車被交管部門依法暫扣。
黑色奧迪車駕駛員張某見到交警檢查后,立即下了車,經過酒精測試,張某屬于飲酒后駕車。“我錯了錯了,下回喝完酒肯定不開車了。”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張某被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昨日,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在9月24日的夜查行動中,長安交警大隊共查獲7起涉嫌酒后駕駛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雙節(jié)到了,免不了家人朋友聚會,機動車駕駛員切勿貪杯,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不要存在僥幸心理。”長安交警大隊民警趙燁說,交警大隊還將在轄區(qū)內不同路段進行不定期檢查,嚴查各種交通違法行為,保障廣大市民出行安全。
(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