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下午,河北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卡口防控大隊中華南防控中隊民警在中隊長張熙臣的帶領下,在中華南防控中隊門前執(zhí)行兩會安保和春運檢查。16時30分左右,民警在對一輛號牌為京KJ2XX2的寶馬轎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有飲酒駕駛的嫌疑。依照規(guī)定令其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后,得知駕駛員叫顧某某。
為進一步核實顧某某的違法行為,中隊長張熙臣和民警欲帶其到中隊詢問室進行檢測,顧某某表現(xiàn)極不配合,徑直往車后退去,張熙臣和民警就立即上前拉住對方,顧某某突然喊了一聲“我哪兒都不去”,并用拳頭瘋狂輪打,把民警的執(zhí)法記錄儀打到地上,并打到了其中一名民警的頭部和鼻子,致使該民警的鼻子出血,頭部鼓起個大包。
在這種情況下,中隊長張熙臣迅速拽住顧某某的腰帶,民警在后面推著,將其帶到了中隊問詢室,準備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顧某某借酒撒瘋仍不配合工作。幾經(jīng)周折后民警將其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jīng)檢測,顧某某的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度為50.73毫克,屬飲酒駕駛機動車。
酒后駕車已屬嚴重違法行為,顧某某非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反而借酒撒瘋,打傷民警,行為十分惡劣,后果極其嚴重。目前,司機顧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2000元罰款,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因打傷民警被行政拘留5天。
近日,記者從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獲悉,駕駛京牌寶馬車輛的司機顧某某不僅涉嫌酒后駕車,而且在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