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江蘇徐州銅山區(qū)法院近日對“爺爺奶奶賣孫”案作出一審宣判,涉案的9人分別被以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警方調查發(fā)現,在2013年的春節(jié)時,徐州銅山區(qū)的農民徐大強的兒子帶回來一個女朋友,已有5個月身孕。2013年7月,女子難產去世,留下一男嬰。男嬰因患病(男嬰出生后被診斷為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缺鉀,新生兒很常見的癥狀),被徐大強夫妻倆嫌棄。徐大強跟妻子王小英商量后,將孩子以6萬元價格賣給沛縣王某某家。2014年,徐大強夫妻兩人為離婚爭吵。徐大強一怒之下到派出所舉報稱,妻子曾經拐賣自己的親孫子。
案件經警方調查結案后,參與買賣孩子的9人被銅山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8月11日,徐州市銅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小英、徐大強、周某某、方某某、張某某、徐小麗、王某以出賣獲利為目的,拐賣兒童,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告人王某某、吳某某明知是被拐賣的兒童而予以收買,其行為均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最終,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王小英、徐大強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和五年,其他5名被告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兩名收買人王某某、吳某某等人因為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均予以了緩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