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xiàn)場(視頻截圖)
保定街頭突發(fā)交通事故,一騎車人當場殞命
據目擊者李先生介紹,8日夜間9點左右,在復興路與瑞祥大街交叉口的位置上,一名男子趴在地上,頭部不斷涌出鮮血,旁邊則停著一輛黑色轎車和一輛已經被軋得變形的電動車。
“幾分鐘左右,救護車和警車都來了,經過檢查發(fā)現(xiàn)撞倒的男子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李先生表示,一名身穿標有某某代駕反光背心的男子在旁邊不停地打著電話,通過后續(xù)觀察發(fā)現(xiàn)這名代駕是駕駛員,“轎車旁還站著兩名男子,其中一人看上去滿臉無奈,似乎是涉事車輛的車主。”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涉事司機確實為代駕人員,騎電動車男子不幸當場殞命,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市場不斷壯大,代駕過程中出現(xiàn)交通事故的案例越來越多
這起事故引起廣泛關注,因為涉及一個眾多車主都很關心的話題——代駕駕駛車輛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車主又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呢?
近年來,隨著酒駕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酒后代駕作為一個新興服務行業(yè)逐漸受到青睞,再加上入職門檻低、時間較自由等原因,眾多司機紛紛涌入。但,隨著市場不斷擴大,一些矛盾也日益凸顯。
很多消費者認為,既然花錢找了代駕,無論發(fā)生什么事故都應該由代駕和代駕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一旦出現(xiàn)需要承擔巨額損失的交通事故,代駕公司并沒有那么“痛快”。
今年4月,保定市民李先生因宴會上喝了不少酒,便聯(lián)系某代駕公司工作人員送其回家。結果到達終點準備停車時,因為現(xiàn)場光線昏暗,代駕人員沒有注意到設置在路中間的隔離路樁,倒車時猛烈撞了上去,導致李先生新買的汽車尾部嚴重受損,維修費用1.2萬余元。
在李先生看來,這筆維修費用應由代駕人員及所屬公司承擔??纱{公司卻回復稱,李先生與代駕人員屬于雇傭關系,公司只是居間平臺,因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多次溝通無果,李先生一怒之下向法院遞交了訴狀,目前正在等待開庭。
保定一位資深代駕人士表示,代駕過程中出現(xiàn)交通事故的情況并不少見:如果碰到好脾氣的車主,僅僅會要求支付保險上漲的費用甚至放棄索賠,第二天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如果碰到不好說話的車主,可能還會被要求支付車輛受損而產生的折舊費,也經常因此發(fā)生矛盾。
在代駕的法律關系中,三種觀點最為常見
據法律界人士介紹,近年來,在代駕過程中由于發(fā)生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責任認定糾紛越來越多,在各類案例中,對于“代駕”關系有三種觀點最為常見,即委托合同關系、雇傭關系和承攬合同關系。
委托合同關系,即車輛使用者委托代駕公司指派專人將乘車人、車輛、財物安全送達指定地點,之后向代駕公司支付酬金。這種觀點屬于主流意見,對于車輛使用者而言也最為有利,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者可以向代駕公司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雇傭關系,即車輛使用者雇傭人員為自己駕車,只要提供了勞務服務,即使未達到預期目標,也需要支付報酬,同時,在行駛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切問題,雇員不承擔任何責任。代駕公司為了撇清關系,在出現(xiàn)嚴重交通事故后一般會以這種觀點作為依據,把責任完全推給車輛使用者。
承攬合同關系,即承攬人(代駕司機)按照定作人(車輛使用者)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給付報酬,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這種觀點屬于純甩鍋給代駕司機了,一般要不是代駕人員繞過公司“接私活”,不會被作為依據在法庭上提出。
至于8日晚發(fā)生的這起事故,責任如何認定,目前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