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監(jiān)控畫面中,在出事的紅綠燈周期里一共出現了四輛車。受害人、出租車司機李某和一輛大貨車同時抵達京塘路姚辛莊村東口的路口,遇到紅燈,李某的出租車減速停車,而大貨車直闖了過去。接著,一輛跟在出租車后面的小轎車為了更靠近路口,突然軋過實線,并線到了出租車左側車道上。
之前在這條車道上行駛的一輛滿載石塊的大貨車高速沖過來,突然發(fā)現并線過來的小轎車,司機緊急向右側打輪,車輛先是在路面上橫了過來,緊接著側翻,恰好躲過了違法并線的轎車,砸到了正等候紅燈的出租車,出租車瞬間被大量石塊掩埋。
公訴機關指控說,王成龍當時駕駛河北牌照的重型自卸貨車,為了躲避突然從右側車道并入的河北牌照的小轎車,向右急打方向造成貨車側翻,貨車及車上所載石塊將出租車掩埋,司機李某當場死亡。經通州交通支隊認定,王成龍負事故主要責任,并道小轎車司機丁某負次要責任,死者李某無責任。
并線小客車司機丁某當時離開了現場,但是由于事件很快發(fā)酵,網上對他的斥責聲響成一片,他于次日前往交通隊說明了情況。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在此類事故中,只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肇事方才會涉嫌刑事犯罪,次要責任一方雖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并不涉及刑事犯罪。
“我挺對不起死者的。”庭上,王成龍說,在回答法庭和公訴人問題時,他承認,事發(fā)之后他本人沒賠償過死者家屬,也不知道家里人賠過沒有。
“我那天是從順義運石頭去漷縣,車子應該裝12噸,但是那天裝了46噸。”他說,如果不超載,老板掙不到錢。王成龍自稱,他是第一次走這條路,一直跟著前邊的貨車。結果那輛車在變燈時闖過去了。
“我當時減速了,如果沒有小轎車并線,我能停下。”王成龍在庭上說。但是這個說法立即被公訴人指出“你在交通隊不是這么說的,你說的是‘這個速度在路口停不住’。”
猶豫了幾秒鐘,王成龍囁嚅道:“我覺得應該能停……”按他的說法,當時的貨車時速“差不多26、27公里”,但是經過交管部門的鑒定,真實車速應在36到48公里之間。
無論車速多少,王成龍都沒停住。“我突然發(fā)現有個小轎車并到我前邊,我趕緊猛踩剎車,又打輪。結果翻了。”
事發(fā)之后,王成龍沒有離開現場,后來向警方自首。
在王成龍肇事的那段時間中,北京接連發(fā)生了多起貨車奪命的交通事故,也引發(fā)了公眾對于貨車肇事的高度關注。
21日,王成龍在審理中表示認罪。公訴機關建議量刑為有期徒刑1年到1年半。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J060
(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