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復工復業(yè)的逐步展開,路上的人流和車流逐漸增多,交通壓力逐漸增大,許多人會選擇摩托車作為出行的交通工具,方便快捷,而且不會堵車。但是,咳咳,劃重點,可以騎,喝酒后可千萬別騎!
2020年6月19日上午,復興區(qū)公安分局北李莊派出所經過細致研判、循線追蹤,成功抓獲一名醉駕網逃人員。經了解,2020年6月4日23時,康某醉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經過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復興一大隊酒駕治理檢測點時,被民警現場查獲,經醫(yī)院血樣提取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0.6mg/100ml,鑒定為醉駕。后康某趁機逃跑,被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復興一大隊上網追逃。
蜀黍有話說
酒后嚴禁駕駛機動車,而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只要達到酒駕標準,同樣會受到處罰!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最新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復興公安)
6月19日,叢臺區(qū)聯紡西街道永勝里社區(qū)開展“棕情群眾、天長地久”活動。該社區(qū)書記胡彩萍帶著棕子走訪慰問了轄區(qū)83歲...[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