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八中隊迅速行動,縝密偵查,連續(xù)偵破3起侵財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為“亮劍2019”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再添戰(zhàn)績。
銀行卡在自己手里
里面的錢卻不翼而飛?
2019年8月12日11時許,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八中隊接到群眾李某報警稱:其去銀行取錢時,發(fā)現(xiàn)銀行卡中的25300元不翼而飛,請求幫助。
接警后,辦案民警通過調(diào)取銀行流水,整合信息資源,精準研判,迅速鎖定了李某的好友康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jīng)進一步工作,民警獲悉康某某目前租住在城區(qū)手機城附近某出租房屋內(nèi)。隨后,中隊領導張巍、楊蔚華立即帶領王鵬飛、李耀玄、苗澆等同志,迅速趕至該出租屋附近架網(wǎng)布控,將嫌疑人康某某掏窩抓獲。
在將康某某抓獲后,其出租屋內(nèi)另一名男子引起了民警注意。面對民警詢問,該男子神色慌張,語無倫次,非??梢伞kS后,民警將該男子邵某某一并帶回中隊。
據(jù)康某某供述,2019年7月29日,聚會期間,康某某和王某某兩人,趁李某不備,將李某的銀行卡綁定在了自己微信上,隨后將李某銀行卡上的25300元錢,轉到了自己的微信賬戶上。
經(jīng)進一步訊問,康某某、邵某某如實供述了2019年8月2日、3日,其二人伙同王某某在武安市洺湖附近、武安市中山大橋附近分別盜竊一輛電動車、一輛摩托車的犯罪事實。
在確定王某某的落腳點后,辦案民警立即趕至沙河市白塔鎮(zhèn),在一飯店內(nèi)將王某某當場抓獲,并將被盜的電動車、摩托車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某、邵某某、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武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