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讓無證員工駕駛
結果兩人均因違法被依法處罰
當晚20點30分,邯鄲交警機動執(zhí)勤大隊民警在北倉路與人和街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灰色的吉利轎車在民警的示意下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看到駕駛員是一位略帶稚氣的青年男子,年紀在20歲左右,當其向民警出示的駕駛證時,民警驚訝的發(fā)現(xiàn),駕駛證上顯示的出生年月居然是1981年,與眼前的這位駕駛員年齡不符,且證件上的照片也與駕駛員本人不像,顯然出示的是他人證件。
面對民警的再三質(zhì)問,駕駛員有些慌張,便對民警交待了實話。駕駛員稱自己出生于1999年,現(xiàn)今只有19歲,并未取得駕駛資格。就在此時,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中年男子從車里下來,民警一眼便認出,駕駛證上顯示的人員信息就是這位中年男子。
于是,民警開始對副駕駛男子進行詢問,副駕駛男子很快承認駕駛證和車輛都是自己的,駕駛員正是自己剛雇用的員工。
最終,民警對駕駛員及副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后,分別對二人做出了處罰。按照相關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對該駕駛員處以1000元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將第二類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對其副駕駛員處以1000元罰款,并暫扣駕駛證。
在此
邯鄲交警
提醒廣大駕駛?cè)?/p>
在明知道對方?jīng)]有駕照的情況下
還將車輛交給對方開
同樣將面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