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磁縣警方聞警出動、快速反應,成功破獲一起支付寶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3月29日23時,磁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孫某某報警稱,其支付寶被賈某某盜刷了6600元。接到報警后,磁縣巡警大隊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將犯罪嫌疑人賈某某控制。經訊問,賈某某供述了,其在借孫某某手機時,通過手機驗證碼重置了孫某某的手機支付寶密碼,登錄后發(fā)現(xiàn)其支付寶與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卡綁定共有6600元。隨后,在與孫某某見面時三次以借手機為由,趁孫某某不注意,先后將錢竊取轉入其支付寶內。盜取后,6000元用于還債,600元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賈某某因涉嫌盜竊,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相關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jié)嚴重的。
網警提醒:
支付寶、微信錢包等密碼切勿長期與手機綁定,借出手機時應將支付寶、微信等綁定銀行卡的APP退出,如果手機丟失應立即到營業(yè)廳補辦手機卡,防止此類事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