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3時45分許,武安巡特警大隊巡防三中隊,接大隊指令稱,在中興路與南關街交叉口東北角供銷大廈一樓,賣電視的柜臺前有人鬧事,在場人員勸說不住,急需110巡警前去協(xié)助處理。接到指令后,中隊長孫維國帶領三名隊員迅速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有一名四十來歲的中年婦女,情緒激動,不停謾罵并伴有肢體動作,柜臺里有五,六臺電視機屏已被損壞,巡警一邊勸導周圍的人群離開這里,一邊做中年婦女的思想工作,可惜該婦女聽不進任何勸說,無奈之下,巡警只好將其強制帶上警車。
據警方了解,該婦女是武安鄉(xiāng)下人,姓左,前段時間在家電部買了一臺電視,后因不滿意想退換,售貨員表示當時老板沒在,自己做不了主,得老板表態(tài)才行。左女士對此回復不滿,幾句話就和售后員吵了起來。爭吵間左女士手拿電視機電源線,將六臺電視機屏砸壞。了解情況后,中隊長孫維國認為此事件損失較大,案情嚴重,不是能當場調解的糾紛。遂讓售貨員通知其老板,一塊去城關派出所接受處理。隨后,巡警將左女士一并移交城關派出所。
后據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左某,女,1976年8月生,初中文化,武安鄉(xiāng)下某村人,于12月5日13時許,在武安市供銷大廈一樓家電部某門市上,因退換電視機和售貨員發(fā)生爭執(zhí),后當場損壞6臺電視機。經核查武安市供銷大廈提供的進貨單和發(fā)票得知,被損壞的電視機共計價值:47600元。綜上所述,人證物證票證齊全。犯罪嫌疑人左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guī)定: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guī)定,目前犯罪嫌疑人左某已被武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