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今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15日,仍舊對機動車實施車牌尾號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
《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qū)、邯鄲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解除區(qū)域橙色(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6〕92號)要求和市氣象臺、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站會商意見,預計11月20日至21日我市擴散條件好轉,氣象條件有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我市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將于11月21日結束。市政府決定于11月21日12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狀態(tài)。
市主城區(qū)、各縣(市、區(qū))城區(qū)機動車限行按照市政府《關于市主城區(qū)和各縣(市、區(qū))城區(qū)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6〕34號)執(zhí)行。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6年11月20日
邯鄲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