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匚氖穼W(xué)者表示,這枚印花稅票歷經(jīng)近百年完好保存下來,為考證當(dāng)時百姓的納稅意識、政府征稅管理等提供了實物依據(jù)。
這枚印花稅票時間是民國四年(1915年),面值2分,邊緣為鋸齒狀,主色調(diào)為墨綠色,長為3.3厘米、寬為2.5厘米,類似于現(xiàn)在的郵票。頂部印有繁體“中華民國印花稅票”字樣,中間是長城圖案,長城上豎有一面旗。印花稅票上蓋有印章,但印章內(nèi)容已模糊不清。
臨漳縣文史專家、臨漳縣志主編黃浩表示,印花稅票是指在憑證上直接印有固定金額,專門用于征收印花稅稅款,粘貼在應(yīng)納稅憑證上的一種有價證券。1896年,中國要支付巨額賠款,財政困難,朝廷有人奏請開征印花稅。1907年清政府曾頒布《印花稅法》15條,因遭到商界反對,地方也紛紛要求緩行,因此未能在全國普遍實施。辛亥革命后,1912年北洋政府公布《印花稅法》13條,1913年起在全國各地先后施行。
臨漳縣貼有印花稅票的地契紙質(zhì)為宣紙,字跡清晰可辨,大意為:梁家祖上梁豐泰將自家一塊地賣于梁文,記有地塊的詳細位置、大小、價格等信息。但這30多張清朝和民國地契中,為何只有一張貼有印花稅票,目前仍是未解之謎。
[邯鄲新聞]邯鄲市臨漳縣東南角村一戶梁姓村民近日拆自家舊房時,偶然在墻體內(nèi)油紙包中發(fā)現(xiàn)了30多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