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8歲的安先生講述了這筆糊涂房貸給自己帶來的煩惱。7月28日,他決定給孩子在邯鄲城內買一套商品房,當去銀行咨詢購房貸款事宜時,發(fā)現名下早在2004年已有了一筆26萬元的房屋按揭貸款,貸了20年,并且10年來每月都在按時繳納月供。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安先生,這筆房貸還有10年才還清,一般將不予辦理新的房貸手續(xù)。即使還清了貸款,二次房貸的話,首付比例和貸款利息都將增加。
“我什么時候貸款了?”安先生立即趕到人民銀行邯鄲分行查詢個人信用記錄,這才得知,2004年有人以安先生和愛人王女士的名義在中國銀行邯鄲分行辦理了26萬元的購房貸款。安先生夫婦帶著疑惑來到中國銀行邯鄲分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調出了那筆26萬元貸款的相應檔案資料。檔案里不僅有安先生夫婦的身份證等復印件,還有安先生所在單位的公章,以及他們夫婦的親筆簽名和指印。但王女士一眼看出,簽名不是她本人的筆跡。銀行負責人表示,住房位于竇莊小區(qū),申請貸款的資料是比較齊備的。
安先生經過仔細回憶才想起來。2004年,他們在竇莊村購置過一套集資房,先付款23萬元,剩余部分向房產公司提交了貸款申請,但再三考慮后,他放棄了貸款,也將房子轉了出去。安先生懷疑問題就出在這個環(huán)節(jié),當時放棄貸款后并沒有要回那些辦理貸款的資料,懷疑有人假冒他們名義騙貸。
隨后,安先生多方奔走,最終在邯鄲市房管局了解到竇莊小區(qū)那套房產登記的戶主姓張,他根本不認識。“如果是我貸的款,房產登記的應該是我的名字才對啊。”安先生將此信息向銀行反饋時,工作人員解釋稱,由于歷史等原因,住房信息系統(tǒng)可能會與貸款本人存在不一致現象。
前幾天,安先生再次去銀行查詢時,驚奇地發(fā)現,那筆尚差10年的房貸,8月12日,已經被人提前將剩余的17萬元全部還清了。他疑惑地說:“有人提前還貸,銀行方面也不需要我和愛人親筆簽字嗎?”
目前,安先生夫婦已向房管、銀監(jiān)等部門舉報反映,并向邯鄲警方報了案,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查明真相。
記者從中國銀行邯鄲分行綜管處了解到,安先生這筆貸款確實已于日前結清。工作人員稱,他們正就此事進行內部調查。邯鄲市一位律師認為,倘若查實銀行或房管部門在工作中存在失誤,直接導致安先生夫婦被冒名貸款,且影響了正常辦理住房貸款,相關方面應對此負責。鑒于侵犯了合法權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和精神損失,安先生夫婦有權向有關方面提出索賠,如果就索賠事項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楊偉廣)
[邯鄲新聞]今年7月底,邯鄲市的安先生打算貸款買房時發(fā)現有人冒用其名字辦理了一筆26萬元的住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