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8月10日電 (記者 李庭耀)“鮮奶店”背后竟是一家投資公司,通過送菜送奶誘導老年人進行投資。記者10日從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獲悉,當地警方打掉一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養(yǎng)老詐騙團伙,抓獲11名犯罪嫌疑人。該案涉及老年投資人700余名,涉案資金達3000余萬元。
今年7月初,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發(fā)現該市北大街的一家“每日鮮奶”店不斷有老年人出入,并且該店不接待年輕人,老年人出店后均手提蔬菜、牛奶等物品。
辦案民警在多日秘密摸排調查后了解到,這家鮮奶店背后是一家養(yǎng)老服務有限公司,員工通過發(fā)放傳單、微信群直播、發(fā)放蔬菜、牛奶、雞蛋、糧油等物品招攬誘導60歲以上老年人進行投資。在摸清該團伙運行模式后,7月15日,警方一舉抓獲15名涉案人員。
經查,蘇某(26歲,河北省靈壽縣人)、孟某(27歲,河北省靈壽縣人)于2017年4月開始,以某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養(yǎng)老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雇傭業(yè)務經理、財務人員、業(yè)務員等,用蔬菜、牛奶、雞蛋、糧油等物品誘惑老年人到公司體驗活動,吸引他們辦理10元到100元不等的體驗卡。
違法犯罪嫌疑人從辦理過體驗卡的老年人中選取目標,向他們宣傳養(yǎng)老項目,用“贈品+返利”引誘老年人辦理198元至1000元不等的會員卡,之后鼓動老年人投資入股該公司“養(yǎng)老生活館”“奶制品”“養(yǎng)牛場”等項目,投資金額從1萬元至20萬元不等,宣稱年息最高達24%,并根據投資金額大小贈送相應贈品。
辦案民警發(fā)現,如此大規(guī)模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公眾存款的公司,卻沒有經過任何相關金融機構的批準。經調查,該案涉及老年投資人700余名,涉案資金達3000余萬元。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蘇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目前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其余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警方提示,違法犯罪分子通常會抓住民眾急于通過投資實現財富增值的心理,以高息、返利等各種手段為誘餌吸收大量資金。一旦所謂的平臺、公司資金鏈條發(fā)生問題,便會給眾多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請大家理性分辨,避免掉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陷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