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來處理違章的是并不是車主,而是該車的駕駛員張某。張某交代,他老板是做生意的,經(jīng)常在渝東南跑;身為駕駛員的他在高速上開車是常事,不自覺違章就多了。
△違章的捷豹車。
其間,張某及車主也收到過執(zhí)法部門郵寄的通知書,因為長期上高速沒有被查獲攔截,就沒有在意。不料,這次被執(zhí)法人員攔截后一查竟然有15條之多,讓人驚呆了。
駕駛員張某表示不知道怎樣把這件事告訴老板(真正的車主),張某表示,車主雖然收到過通知書,但也不知道有這么多的違章處罰。張某私下繳納了罰款,并處理了違章。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guān)規(guī)定,因超速,未超過限速50%每次罰款200元記6分,超過限速50%每次罰款500元記12分,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每次罰款100記2分,張某將累計被罰款3200元,記92分。
△厚厚一摞《行政處罰決定書》。
張某此次的15次交通違法行為,有1次是因為未系安全帶,13次超速在100-150公里/小時,1次超速在150公里/小時以上,從去年到現(xiàn)在,幾乎每個月都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堆了厚厚一摞。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