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是一座古城,保留了大量明清時期的建筑。其中水亭門古城墻和明代鐘樓,更是衢州的地標式文物,均屬于全國重點文保單位。
然而,衢州男子劉某為尋求刺激,竟連續(xù)往這兩處古建筑上潑機油。9月20日,劉某因故意損毀文物罪,被衢州市柯城區(q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劉某今年36歲,家住衢州城郊。
據(jù)他交代,自己平時就喜歡往墻上潑灑菜湯、油漆。為了尋求更大的刺激,他把目光盯上了衢州城里的古建筑。
今年2月底,劉某趁修理電動車的機會,向修車師傅索要了一瓶廢機油。之后,他獨自一人騎電動車來到水亭門,將廢機油潑灑在古城墻上,隨后逃離現(xiàn)場。
一次得手后,劉某覺得很過癮,又將目標對準了鐘樓。
3月4日,劉某從一家電動車行花5元錢購買了500毫升廢機油,騎車來到鐘樓,將廢機油潑灑在古建筑上。3月22日上午11點多,劉某又在加油站索要了1斤廢柴油,再次來到鐘樓潑灑油污,并趁人不備逃離。
水亭門城墻、鐘樓連續(xù)遭人潑油污,引起了公安機關和文物保護部門的高度重視。就在劉某最后一次作案的當天下午,警方就將其抓獲。
柯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予以故意損毀的,將構(gòu)成故意損毀文物罪。如若多次損毀或者損毀多處文物的,將被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依法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jīng)衢州市柯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劉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損毀文物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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