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在德州陵城區(qū)的郊外,有一家生產水泥化糞池的建材工廠。占地兩萬平米,工廠的西側和北側各有一間大廠房,在大院里放著許多化糞池。表面看來,這家工廠并沒有什么特殊。然而在這家工廠的后方,卻進行著嚴重的違法行為。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說,當時查的時候,現場有十余個拆解電瓶的工人,有五個技術工人,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夏某和王某。夏某和王某,兩人是親戚關系,表面上看,經營著一家并沒有什么問題的工廠,為什么兩人會被公安機關抓獲呢?原來,在這家的建材工廠的后方,是一家違法煉制鉛錠的黑工廠,而兩人就是黑工廠的老板。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介紹說,夏某是廠子里的大老板,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夏某不在的情況下,他負責整個廠子的具體生產、工人的生活、日常消費這些事情,廠里的人都稱他為二老板。
9月20日,陵城警方接群眾舉報后,聯合環(huán)保部門對該工廠進行了檢查,發(fā)現夏某的這家煉鉛工廠沒有任何經營資質。在現場民警發(fā)現,正對建材工廠大門的廠房里,放置的并不是什么建材或工具,而是黑工廠的拆解車間。在車間里,除了幾臺機器和大量的廢棄電瓶,還放置著一輛叉車,一輛鏟車和兩輛人力推車。而這個車間里的一切,夏某都承包給眼前的這個男子張某。那么他的這些廢舊電瓶,都是從哪里來的呢?根據張某的交待,民警很快將夏津等地的供貨商一并抓獲到案。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說,這個收電瓶的和賣電瓶的都沒有經營許可證,而且他們這些買電瓶的都明知這個東西是危險廢物。而在這間廠房的后方,才是這家黑工廠的核心區(qū)域,在東北角上是夏某招人自制的熔爐。廢舊電瓶被拆解后,全部被運到了這里。他這個熔爐是用特殊的耐火的磚,耐火的材料累積的這個爐子,技術工24小時輪班,不間斷的燒,直到把熔爐燒壞為止。
據犯罪嫌疑人夏某交待,熔爐已經燒壞了一個,眼前的這一個,在被抓的當天,才剛剛修好。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說,前一批技術工人是六個,他們是煉完之后走的 (抓獲)。當天他又來了五個技術工人,這五個工人還沒有開工生產就被我們抓了。
在現場,民警查獲了一些煉制好的鉛錠和大量用白色袋子裝好的鉛灰。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說,這是煉鉛過程中產生的鉛灰。它的俗稱是煙道灰,里邊含有鉛。別的廠家把這煙道灰買了之后,他再從這些灰里邊再提煉鉛。不僅這些鉛灰可以再提煉,對于拆解的電瓶殼,也因為含有鉛,同樣有人購買。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夏某三個月的時間內煉制鉛錠兩千五百余噸,涉案價值四千余萬元。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稱,廠房地面上有一層褐紅色的粉末含鉛。如果刮風會飄散到空氣中;如果下雨,會隨著雨水留到下水道,然后排到環(huán)境中。這廠房里邊養(yǎng)了三天小狗,其中有兩條小狗因為喝了含褐紅色鉛末的水中毒死了。電瓶拆解過程中,如果這個電瓶是完好無損的,里面沒有這個東西。在運送的過程中肯定有碰撞,如果里面滴進水去,鉛和酸會產生(化學)反應形成這些褐紅色的粉末。
而負責拆解電瓶工作的張某,知道鉛對人體有害,就給工人買了口罩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可即便是這樣仍無濟于事。在查獲該工廠之后,民警自費為每一位工人進行了血鉛檢測,而結果讓人大為震驚。正常人的(血鉛含量)值是0到99(微克/升),他們最低的達到了400(微克/升),最高的不到900(微克/升)。根據國際血鉛診斷標準:等于或大于100微克/升,即為鉛中毒,而鉛中毒后,會使人的神經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血液系統(tǒng)、心血管系統(tǒng)以及泌尿系統(tǒng)造成嚴重損害。而這些拆解工人,都是夏某從附近村子雇來的農民,他們體內的血鉛量已經屬于重度鉛中毒。不過他們卻根本不知道。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張曉偉稱,因為這個血鉛超標不可能在外形上表現出來,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通過我們給他做了這個血鉛檢測之后,他們才知道自己的血鉛超標,而且是嚴重超標。
該案中,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也包括建材廠老板孟某。據孟某交待,他是在5月份,在得知夏某的用途之后,以一年16萬的租金,將自己工廠的五分之一租給了夏某。而他的這一行為,也將自己推進了火坑。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夏某租用廠房煉制鉛錠的情況下,為了賺取租賃費,依然把廠房租給他,他將被以污染環(huán)境罪的共同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