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男子街頭發(fā)現美女,跟蹤兩天后敲門作案
向本報透露該案的一名知情人士說,案發(fā)現場位于鄭州市文化北路陳寨村南一街62號院五樓。昨日下午5時30分,靠近中方園路的該筒子樓大門敞開,看起來與其他都市村莊民房并無明顯異樣,樓內大部分房間都鎖著門,沒有租房客在家。
該樓5樓靠近樓道的一個朝北房間房門緊鎖,門口貼了五六張封條,被指為案發(fā)現場。封條上,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的紅色印章十分清晰,落款日期為2015年7月1日。
按照知情人士說法,數天前的6月30日下午5時30分許,一名男子在該房門口敲門,后來一名女孩打開了房門。男子進屋后,通過威脅實施了性侵行為。在女孩反抗過程中,男子還用板磚將女孩頭部擊傷。
“受害女孩今年27歲,剛來鄭州幾天,是來找姐姐的,長得比較漂亮,但與男孩并不認識,更不是男女朋友關系。”知情人士說,案發(fā)前兩天,涉案嫌犯在陳寨街頭發(fā)現著裝清涼的這名漂亮女孩后,一直跟蹤了2天,并最終發(fā)現了女孩的落腳地點,隨即敲門入室作案。
大河報記者昨日現場注意到,案發(fā)民房房門為鐵皮材質,沒有貓眼。
“嫌犯也是陳寨村的租房客,也只有20多歲,作案后離開了案發(fā)現場,但幾乎沒有離開陳寨。”知情人士說,7月4日下午,在辦案民警帶領下,涉案嫌犯來到了陳寨村62號院,指認現場,遭到大量群眾譴責。
提醒夏季“色狼”易出沒,女性“清涼”出門請注意
“被輾轉送到河南省人民醫(yī)院搶救的受害人,現在已經腦死亡,成了植物人。”知情人士說。
昨日下午5時,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陳寨警務室值班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受訪時證實,陳寨南一街62號院的強奸案確有其事,嫌犯也確實已經被抓獲,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對知情人士反饋的案情,他未置可否。
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陳寨警務區(qū)的唯一一名刑偵民警,昨日下午未出面受訪,其在警務室門口公示的手機號,撥打后提示為空號。
“租房的人都有登記,不能留宿,受害的那個女孩不是這里的租房客,是租房客的堂妹。”案發(fā)民房的房東昨日下午說。他不愿意透露詳細案情。對上述知情人士所述案情,他同樣未置可否。
大河報記者昨日未能聯系到受害者家屬方面,受害者最新情況暫未知悉。
知情人士說,他也想就此案提醒,夏季女性著裝普遍較少,是性侵案件高發(fā)季節(jié)。特別是在都市村莊民房內,人員密集,不少租房客為通風透氣不喜歡關門,并欠缺防范意識,女性朋友應引以為戒。
每年的夏季一到,一些案件進入多發(fā)期。6月30日下午,鄭州陳寨村發(fā)生了一起入室強奸兇案,嫌疑人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