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他自作聰明,這8個追求愛情的女子,還被他的花言巧語蒙在鼓里。
近日,經(jīng)長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決黃某有期徒刑八年一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限其于本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nèi)退賠被害人人民幣總計408022.36元。
檢方提醒,與人交友后,如對方頻頻借錢,宜謹慎對待,以免掉入“感情”陷阱,失身又失財。
起疑:被“男朋友”刪除好友
2014年2月初,在長泰打工的小紅(化名),在交友網(wǎng)站上結(jié)識黃某,不到一星期的時間,兩人見面,迅速陷入了愛河。
不久,黃某以經(jīng)營的化妝品店需要資金、晉江新開的店需要裝修、開店要進貨為由,讓小紅辦信用卡貸款給其使用。
陷入愛河的小紅深信不疑,刷信用卡4.2萬元給黃某。可是,黃某每次都是在還款期限快到之前,存一筆最低還款記錄。
小紅多次向黃某催繳卡債,黃某總是用種種借口進行推脫,最后還將小紅從微信好友中刪除,小紅這才開始起疑心。
敗露:花心男找“老婆”作證
2014年6月8日,小紅到派出所報案,在警方的指導(dǎo)下,以繼續(xù)借錢給黃某為由,將黃某從廈門約至長泰,警方隨即當場將黃某抓獲。
歸案后的黃某,并不承認詐騙行為,聲稱只是借款行為而已,可以讓他的親友來替他還錢。
于是他叫來了小青、小白。兩女子到來后,皆聲稱自己是黃某的女朋友、老婆。此時,黃某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徹底敗露,這才承認了騙錢的行為。
騙局:稱自己單身有房有車
經(jīng)查,黃某混跡于廈門,卻騙家人說自己在酒吧上班,每月會拿兩三千元給家里用,而且前科累累,先后兩次因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一年。
自2013年3月份起,黃某通過交友網(wǎng)站或聊天軟件的附近好友功能,虛構(gòu)單身、有房有車、在廈門經(jīng)營兩三家店等事實,誘騙小紅、小青等8名20多歲的未婚女子與之交往,并與其中6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
感情漸深之后,黃某又虛構(gòu)店面進貨、資金周轉(zhuǎn)、購車、母親去世、車禍住院等事實,通過貸款、辦信用卡、轉(zhuǎn)賬匯款等形式,騙取這8名女性人民幣40萬余元,其將這些錢財一部分給家里做家用,其余皆由其揮霍一空。
短評
前段時間,長沙一男子同時交17個女友,生病時被包圍探望,這般劈腿竟沒被發(fā)現(xiàn)。
本案例中的黃某,雖然不能同日而語,卻也是個極品男,騙財騙色,最終被判8年有期徒刑,實屬罪有應(yīng)得。
8名未婚女性上當受騙,值得同情,引人深思。當前,網(wǎng)絡(luò)相親交友為年輕人開辟了一個新的交際渠道,超越了現(xiàn)實交友的局限,但其中的虛擬性也使網(wǎng)絡(luò)交友猶如霧里看花。涉世不深者,尤需謹慎,多咨詢親友意見,以免落入陷阱。
而在遇到先與交友為名后頻繁借錢的情況時,更要小心,以免失身又損財。
30歲的龍巖人黃某為已婚人士,沒工作,還有一個兩歲的兒子,就是這么一個人,同時和8名如花似玉的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