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平頂山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薛新生受賄1000多萬被判無期,周口政協(xié)原副主席任連軍貪污受賄3500多萬元被判死緩。
昨天上午,省高院通報了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薛新生受賄案審判進展情況。商丘中院4月28日依法對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薛新生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薛新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12年4月26日,薛新生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規(gu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在2001年至2012年間被告人薛新生,利用擔任平頂山市副市長、市委組織部部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16.3278萬元、美元13萬、港幣2.5萬元、面值46萬元的購物卡(券)。
法院認為,薛新生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jié)并積極退贓,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4月28日上午,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口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任連軍貪污、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任連軍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交國庫。
法院查明:在2003年底至2012年5月期間,被告人任連軍利用擔任沈丘縣委副書記、淮陽縣縣長、縣委書記等的職務便利,以歸還往年度欠款、辦公經費不足、購買字畫、外出辦事等為由,侵吞公款共計1229余萬元,歸個人所有;還借逢年過節(jié)、親屬住院婚喪、辦理下屬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等機會,非法收受他人現(xiàn)金、銀行卡、美金、黃金、住房、手表等賄賂500余次,共計價值人民幣2293余萬元。
鑒于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有積極退贓情節(jié),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被告人任連軍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