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臨漳縣公安局稱勾派出所接到劉某的求助電話,劉某自稱其11月15日,從網(wǎng)上承接了江蘇蘇州德沛貨運有限公司的一單由江蘇南通向邱縣運輸醫(yī)用口罩無紡布的生意。11月17日,劉某將貨物運送到邱縣后,收貨方卻以貨物未達標而拒絕簽收。劉某在邱縣等待買賣雙方的協(xié)調無果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回了臨漳停車場。劉某和蘇州德沛貨運有限公司的老板李某因為運輸費用沒有達成協(xié)議,車上價值40余萬元的物資自己又無法處理。
面對每多停一天就要多支付一千余元的停車費用壓力,劉某認為自己的運輸費沒有得到,還要再墊付停車費用,感到得不償失。為挽回自己的損失,劉某打電話向民警尋求幫助。
值班民警了解情況后,第一時間同貨運公司老板李某取得聯(lián)系,得知李某也在為運輸費用的支付問題而犯難……
但是,貨物在臨漳滯留的時間越長,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就越多。群眾利益無小事,為了盡快解決相關問題,民警又通過貨運公司老板李某,找到售貨方王某的聯(lián)系方式。
在民警同售貨方老板王某溝通中,民警得知王某此時正在為無法向另外一方發(fā)送貨物而著急!求助人劉某的這一車貨物恰好可以救急,避免王某因違約而造成經(jīng)濟損失。
為了盡快將相關事宜協(xié)商確定下來,經(jīng)過民警溝通,李某和王某專程從江蘇趕來,最終三方達成協(xié)議:劉某將貨物運回江蘇,王某支付李某的運輸費用。
經(jīng)過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終使售貨方王某避免了違約及違約造成的損失,同時讓運輸公司李某及貨車車主劉某也避免了經(jīng)濟損失。
事后,回到江蘇的李某專門了一面錦旗,委托劉某代為贈送到稱勾派出所,以表達對民警的感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