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4日晚,一名男子在廣州市荔灣廣場跳樓企圖自殺,卻砸死路人。跳樓男子被救活后,被發(fā)現(xiàn)竟然是射傷警察后逃亡17年的悍匪、公安部B級通緝犯“黑桃A”——林錦成。昨日,林錦成在廣州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犯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搶奪槍支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4項罪名。
文/廣州日報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李琳
1997年1月1日 人民北路持槍搶劫
昨日10時許,55歲的林錦成戴著手銬、腳鐐被押上法庭。這名昔日悍匪如今頭發(fā)花白,背部佝僂,看上去沒有什么精神,說話的聲音也很小。
公訴機關指控,在1997年1月1日凌晨,林錦成與同伙人李沖(已死亡)經(jīng)密謀搶劫后,各攜帶手槍1支來到越秀區(qū)人民北路南海漁村附近伺機搶劫。
當被害人漢某某在上述地址準備搭乘出租車離開時,被告人林錦成和同伙人李沖立即沖上前采取持槍威脅的手段,搶走被害人漢某某的勞力士手表1只、愛立信388型移動電話1部、BB機1臺、都彭圓珠筆1支、現(xiàn)金人民幣5000余元。
林錦成說,搶劫得手后,李沖將手表拿到澳門典當,換了5萬多元,分給自己1.5萬元,然后兩人就回到廣州繼續(xù)逍遙。
1997年1月15日 沙面?zhèn)雒煅?/p>
冤家路窄,1997年1月15日凌晨,林錦成和李某到沙面的一家大排檔吃夜宵,剛好遇到了搶劫的被害人漢某某。漢某某認出了他們,便用“大哥大”打電話報警,并跟隨他們到了沙面。
據(jù)當時參加圍捕的梁經(jīng)棟警官回憶,到達沙面后,警方發(fā)現(xiàn)搶劫犯吃夜宵的檔口仍有很多顧客。為了保障其他民眾的生命安全,警方?jīng)Q定暫時在檔口對面的草叢蹲守,讓兩名便衣民警到林錦成他們附近一桌監(jiān)視他們,看看能否趁機制服他們。
梁警官說,林錦成當時很機警,看見有人蹲在草叢附近,馬路上也變得安靜,就趕快結賬離開了檔口。這時,剛好有一輛出租車從白天鵝賓館開過來,林錦成和李沖就馬上攔下出租車跳了上去。
梁警官說,當時自己跑到出租車副駕駛座旁邊時,林錦成已將車門關上。他便舉槍對著林錦成,示意后者下車。誰知,林錦成在車內(nèi)開槍,自己腹部中了一槍,他忍痛朝林錦成開了一槍,隨后便暈過去了。
林錦成對梁警官的證言表示沒有異議。林錦成說,在逃跑的過程中,他的手臂和腿部也中槍了。
林錦成的同伙人李沖在當時的槍戰(zhàn)中被警察擊斃。
2014年12月4日 跳樓自殺砸死一路人
在開槍襲警逃亡后,林錦成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犯”,還被廣州警方2014年發(fā)布的撲克牌通緝令列為第3號人物“黑桃A”。他隱姓埋名潛逃多年,不敢與家人聯(lián)系。在偷偷潛回廣州后,林錦成也不敢回海珠區(qū)的家中,而是在同德圍開了一家文具檔口謀生。
去年12月4日,林錦成在荔灣區(qū)荔灣廣場南塔5樓跳樓自殺,砸中途經(jīng)樓下的被害人陳某生,致被害人陳某生死亡。
林錦成說,去年12月4日,自己因為身體患病,多年來躲避警察追捕,生活壓力大,想要跳樓自殺,便一個人到荔灣廣場。自己上了南塔5樓,第一次看見樓下有人便沒有跳。第二次上去看到樓下沒人了,自己才跳下去的。
在被送往醫(yī)院救治之后,由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警方一直密切關注著林錦成的狀況。
一開始,林錦成不愿告訴警方自己的姓名,在警方多次詢問下,林錦成自稱張金福,是廣西人,其他信息一概不說。警方感覺事有蹊蹺,便拿他的生物物證進行檢驗比對,很快查出他就是林錦成。警方隨后對林錦成進行了勸導。第二天,林錦成主動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及罪行。
腹部受傷民警索賠39萬
在昨日的庭審中,當年被射傷的梁警官也參加了庭審,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他向林錦成索賠39萬余元。梁警官當年腹部中槍受傷,經(jīng)法醫(yī)認定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民政部門認定為七級傷殘?,F(xiàn)在,他在白鶴洞派出所工作。梁警官說,雖然子彈已經(jīng)被取出,但對他的腰椎仍造成很大的影響,保持一個姿勢較長時間腰就會酸痛不已。
同樣提起訴訟的還有陳某生的妻女,要求林錦成賠償死亡賠償金84萬余元。
在庭審最后,林錦成向被害人陳某生的家屬反復地道歉,說“一千個對不起,一萬個對不起”。
“他這句‘對不起’根本沒什么用。”陳某生的妻子情緒激動地控訴說,她現(xiàn)在感覺生不如死,因為林錦成,自己好好的一個家庭都散了。陳某生的女兒也一直落淚。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
四宗罪:
搶劫罪
故意傷害罪
搶奪槍支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
兩起索賠
被射傷梁警官索賠39萬
無辜被砸死家屬索賠84萬